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5-2015 建标库

3.3  工艺计算

3.3.1  固相缩聚装置的热量衡算应以装置的设计生产能力为基准。

3.3.2  热媒加热设备的能力应根据工艺参数和装置最大生产能力计算确定。

3.3.3  常规聚酯切片固相缩聚产品对基础切片(干基)消耗,不应超过1003kg/t产品。

3.3.4  管道的管径和阻力降,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SH/T3035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选择。

3.3.5  固相缩聚装置中下列管道应进行应力计算:

    1  温度大于或等于200℃、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热媒管道;

    2  加热切片的热空气和循环热氮气管道;

    3  温度大于或等于100℃的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