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工艺计算
3.3.1 固相缩聚装置的热量衡算应以装置的设计生产能力为基准。
3.3.2 热媒加热设备的能力应根据工艺参数和装置最大生产能力计算确定。
3.3.3 常规聚酯切片固相缩聚产品对基础切片(干基)消耗,不应超过1003kg/t产品。
3.3.4 管道的管径和阻力降,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SH/T 3035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选择。
3.3.5 固相缩聚装置中下列管道应进行应力计算:
1 温度大于或等于200℃、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热媒管道;
2 加热切片的热空气和循环热氮气管道;
3 温度大于或等于100℃的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