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城市《道路、基地出—入口、停车场 【 第二十—一,条 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红线宽度》按下列规定控—制   》。  快速路》 35-《50米 》    主干路 】4,0-55米  】   次干路 【。25-35米  !   支路》 12-20米 !道路用地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带五部分组成 第!二,十二条 居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 —第二十三条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第二十四条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地 第二十五!条 :城市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纵坡应不!大于2.5% 】第二十?六条 建设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规定 !    《(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尽可能—在,基,地周:边等级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道路【等,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二)? 对于大型或整【个街坊的建筑基【。地其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道路红?线的:距离应满足表4要求!     —(三) 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5【米大型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7米【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基地 出入!口宽:度,不,。大于10米严格【控制:沿城市道《路一个方向开设两】个及两个以》上出:入口确有《必要:的应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出!入口间距不得小于1!00米相《邻基地应合并设置出!。入,口 ? ,   (四)— 距:公交站边缘不小于1!5,米;距学校、—公园、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的建筑出入口!不小于20米—     (五】) 与城市道路【交,接时交?角不:宜小于?75°    】 ,(六)? 距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七条 公共停车【场(库)应主要【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体—育中:心及主要交》通枢纽处其位置和】规模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或】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 第:二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应有—良好的视野》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置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交叉口距离按!表4: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 第三十条 露天停!车位须在总图中表】示不得占《用庭园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并就》近,设置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50《米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的方式?配建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超过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2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不超过50个—时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采用双车道【 第?三十三?条, 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     小汽】车露天停车》场2:530 m2— /车位    ! 小汽车室内—停车:。库3035 m【2, /车位   】  小汽车路边【停,车带1620 【m2: /车位《    》 自行车露天停【车场1.5》1.8 m2 【/车位   【  自行车室内停】车场:1,.82.0 m【2 /车位  】   ?自行车路边停车带】1.0?1.2 《。m2 /车》位 第《三十四条 各—类机动?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中型》。汽车2.0》普通汽车2.5铰接!车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