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总平面布置
5.2.1 印制电路板工厂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宜联合、多层布置;
2 厂区功能分区应明确,道路宽度应满足消防、运输、安全间距等要求;
3 建筑物外形宜规整,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
5.2.2 各建筑物间距应满足消防、运输、安全、卫生等要求,并应符合各种工程管线的布置、绿化布置、施工安装与检修、竖向设计的要求。
5.2.3 总平面布置应利用地形、地势及工程地质条件,按下列要求进行布置:
1 应依据生产工艺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
2 应满足场地排水及道路接口的竖向设计要求;
3 应根据物流装卸、废水重力流等因素进行竖向设计;
4 扩建、改建工程应优先使用原有设施。
5.2.4 主厂房距离城市交通主干道路宜大于50m,与城市交通干道之间有城市绿化带时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5m。主厂房应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2.5 动力站宜靠近主厂房布置。废水处理站宜位于场地地势较低处,且靠近废水排出口,并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2.6 化学品库应单独设置、单独管理,应位于厂区的边缘地带,并用围栏或围墙隔开。
5.2.7 资源回收站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其他辅助设施组合布置。
5.2.8 宿舍、食堂、活动室宜与生产区分开,成组布置。
5.2.9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2.10 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