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代建中心负【责管理市政》府,代建中心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建设【工程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各方签证【。后 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和需要将资》金拨付给市政府代建!中心;属《于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拨】付在市财政局—。。监督下由项》。目使:用,单位把资《金拨:付给市政府》代建中心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代建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设》立专项工程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代:建中心管理费—。完全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市政府代建【中心不收取管—理费部分政》府性资金或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投资项】目市政?府代建中《心提:。供费用清《单经市财《政局核准后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收取管】理费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代建中心负【责每月第一周—向市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和使用单位分【。别报:送上月项目进度【月报监理单位每月】第一周?向市发改委、建【设局和使用单位报送!上月项目《监理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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