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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市政府代建【中心和使《。用单位职责》
《第十条 市政府【代建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办理?开工建设的有—关手续?;
》 (二)【负责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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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选购?等招标活动;
】 《 (?四)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
(五!)按项目进度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协调《有关部门《按期: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并: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 , (—六)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阶段性和竣工验收;!
【 (七)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生—产安全、廉》政建设全程》负责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 : (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 (九)负】责,将项:目建设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
(—一)编制《计划任务书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方案、《建设规模、标准【;负责建设》土地的征用;
! : (:二)协助市政府【代建中心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手!续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 (三)》参与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监》督,工作;
】 (四?)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
(五【)参:与监督市政府代【建中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六):负责争取上级资金】、落实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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