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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市行政区《内申:请,城市排水许可对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和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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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城市排水管网—(站)?、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堰、】沟、渠、涵洞、【出水口、进水口、】窖井、泵站》、调节?池、污水处理厂【(站)?及其附属设施等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 本办法【所称:公共排水设施是【指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的城市【排水设施;
】 本办【法所称?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小区开发建!设和:个人: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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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 : 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负【责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对—市,行政区?域,内自建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进:行行业指导》、监督检查》
【 第:四条 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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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并《根据城市排》水系统规划编—制,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城市【排水工程《。技术:标准
! 第六条《 鼓励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科学研究【以及:采用和推广城—市排水设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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