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垂直-水平联合排渗
6.5.1 水平排渗管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有关规定。
6.5.2 垂直排渗体平面位置应采用测量仪器进行定位。
6.5.3 垂直排渗体与水平排渗管的直接连接或间接贯通效果应进行送水检验。
6.5.4 管井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6.5.5 大直径砂砾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井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有关规定;
2 可在井中直接填充砂砾料或投放袋装砂砾料;
3 充填砂砾料应进行清洗,含泥量不得大于3%;
4 袋装砂砾井采用土工布制袋时,缝合处应连续、平直、严实。
6.5.6 小直径袋装砂砾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直径袋装砂砾井成孔可采用沉管法、水冲法或螺旋钻进法;
2 当采用水冲法成孔时,应根据尾矿性质并通过试验确定冲孔水压和冲水时间;
3 当采用沉管法成孔时,对于相切排列的小直径袋装砂砾井应采用多套套管依次施工;
4 在小直径袋装砂砾井实施过程中,应标识并记录与水平排渗管贯通的砂砾井;
5 管口及其内壁应平直光滑,并应在套管管口设置滚轮向管内投放砂砾袋,投放过程中不得损伤砂砾袋;
6 起拔套管过程中,砂砾袋回带长度不得超过200mm。
6.5.7 大直径砂砾井和小直径袋装砂砾井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7的规定。
表6.5.7 砂砾井施工允许偏差
注:d为砂砾井直径。
6.5.8 塑料排水板的施工机具宜采用液压式插板机。
6.5.9 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滤膜和扭曲塑料排水板;
2 塑料排水板回带超过500mm或断板时,应在相应位置补充设置;
3 塑料排水板需要接长时,应在滤膜内平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
4 当采用套管插入时,塑料排水板与孔壁的间隙应采用粗砂充填。
6.5.10 塑料排水板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的有关规定。
6.5.11 塑料排水板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11的规定。
表6.5.11 塑料排水板施工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