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0.1 ! 尾矿堆积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排】渗,。加固
?
》。 ? 1 《坝坡有?流土、管涌》、浸:润线出逸《、沼泽化、湿—地等现象;
【
》 , 2 实测浸】润线高于设计控制浸!润线
3!.0.?2 ?排渗加?固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勘察和!设计
】3.0.3 对】于高:于设:计控制浸润线—导致的尾矿堆—积坝临时抢》险工程除险后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排渗加固
》
3.0】.4 排渗加固】必须:符合坝体渗流稳定性!、静力稳《定性和动力》稳定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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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排渗加固工—程应综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选用排渗【。加固方?法
:
》3.0.6 【。排渗加固《场地复杂程度可【根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按表3.0.!6划分
【
表3.0.【6 排渗加固场】地复:杂程度划分表—
:
—。
》
】 注1 排渗【加固场地系指—排渗加固地段—及其周?边影响范《围;
《
— : 2 【尾矿类别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47划分;
!
,
】 3 从复【杂,场,地开始向《中等复?杂场地、简单场地依!次推定排渗加固场】地复杂程度以最先满!足表中条件之一【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