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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管理!
第五—条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范围
! (一—。。)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含工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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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或个人对原【。。有建筑物所安—装(或未安》装,)的水、气基础【设施:进行:。增容(或新安—装)应?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 ?1、对2《005年1月1日】以前已安装的自来水!、天然?气,。进行增?容按原收费》。政策执?行
》 2、对2】005?年1:月1日以前的—原,有建:筑物新安装》自来水、天然气安装!自来水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m2补》交安装天《然气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m2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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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单位【和,个,。人安装自来水—、天然气《其安装?管径由使《。用方: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按!。照“保证《用量留有余地—节约资源《”的原则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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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市建设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银行代收”—收缴方式使》用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调整收费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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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属!下列减免范围的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减《免
》。 (一)农村居!民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区!。外,修建的住宅;—部队:(含武警)的军事】设施(不含》。家属宿舍《、经营性设》施);中、小—学校(不含中专、】技工校、培训中【心)的?教学用房《和学生集体》宿舍、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福利院等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设施》用房;监狱、劳改和!劳教用房;》市,政公用设施》、党:政机关(不含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五?保户、?孤寡老人《和普通高等》学校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5元/m】2
【 (二)拆》迁房屋?重建按?原燃气、自来—水的:。。供,应户占?用的面?。积(含上述住户新增!的部分)《每平方米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元
》 ,。。(三:)市政?府制订?的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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