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管理
】。第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范围
】 (一【)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含工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 (二)单位或【个人对原有建—筑物所安装(或未】安装)的水、—气,。基础设?施进行增《容(或新安装)【应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 :1,、对20《05年?1月1?日以前已安装—的自:来水、天《。然气进行增容按原】收费:政策执行
》
《 2、对—2,。00:5年1月1日—以前的原有建—。筑物新安装自来水】、,天然气?安装自来水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m2补交安装天然气!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m2—补交
【 (三)单位【和个人安《装自来水、天然气其!安装管?径由使用《方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按照“保证用—量留:有余地节约资源【”的原则予以核定】
第!。六,。。条 市建《设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银行代收”收】缴方式使用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调整【收费范围和》标准
—
第七条 】属下列减免》范围的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减—免
—。 (一)农村【居民: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区外修建的住】宅;部队(含武警)!的军事设施(不含】家属宿舍、》经营性设施)—;中、小学校(【不,含中专、技》工,校、:培,。训,中心)的教学用房和!学生集体宿舍、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福《利院等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设施用房—;监狱、劳改—和劳教用房;市政公!用,。设施、党政》机关(不含》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五保户、孤寡老人!。和普通?。。高等学校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5元!/m2
! (二)拆迁房【屋重建按原燃气、自!来水的供应》户,占用的?。面积(含上述住【户新增的部分—)每平方米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元
【。 (三)市—政,府制订的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