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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工程
第十】五条 ? :。城市:建筑:。工程:应,在满足?自身功能需要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城市景观!效果凸现现代建筑风!。格,注重色?彩与环境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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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中心】城,区提倡建设高层及小!高层建筑控制多【层建筑严格》限制低?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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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交通!性干道两侧原则上】不建:设,底层为商业的—混合型住宅生活【性主干道两侧可【建设底层为商业的混!合型住宅《(,底层应为框架—结构店?面,应为通玻璃大开【间方式商业》性店:面的设置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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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居住:区建:筑外:型应美观注重屋【顶、檐口等重点部位!的造型居住区建【筑,色彩应协调》。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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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原则上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一般宜采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透景围《。墙,、,半透:景围墙的形式分【界必须设实体—围墙的应后退—红线3米《围,墙与红线间》作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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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条 《干道两侧临》街,的阳台应统》一封闭玻《璃外侧不准》装防盗网城市干道】。临街面建筑需悬挂空!调,的应设计《统一的空调托套【按设:计图:纸施工临街底层空调!应高出地面2米所有!沿街商业门》店一:般不得设置卷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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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一》条,。 住《户,防盗门室内暖气、煤!气设:施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等线路应统一—设计统一施工住宅楼!不得设置垃圾道【
【。 第二?十二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进行工程建设应有!利于:。保护文物古迹的【。安全有利《于保存?文物古迹环》境,。氛围
《 ? 在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内未经《市人民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任—何,与保护文物古—迹无关?的工程建设不得改】。变和破?坏文物古迹》的,格局和风貌
! , 在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的其风格、高!度、:体量、色彩等应与】。文物古迹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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