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一)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成绩显著的; !   ?。 (二)在》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三,。)维护燃《气设施?、保护燃气设施安全!有特:殊贡献的;    ! (:四)妥善《处,理重大事故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质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     】(二)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的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以【及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依!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依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侵!占、毁坏燃》。气设施的;    ! (二?)向:无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经营者提供气】源的:;     (三)!。气瓶灌装重量—不符:合规定?或从槽车、贮—罐上直接灌装—气瓶的?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 (一)违》反燃气发展》规划和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设置燃气经营】网,点的;  》   (二)燃气】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三)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的;    】 (:四)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五!)燃气经营企业及】分销站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停业、歇【业、分立、合—并或中止经营活【动的;    【 (六)燃气计量】器具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或—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校验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止销售】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燃气气质和—压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二)无故停》止供气?的;   》  (三)燃气【经营企业使用不合格!钢瓶的; 》。    (四)未取!得准销证擅自销售燃!气,器,。具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 (一)未经—批准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 (二)无正当理由!阻挠燃气工程施工】安装的;   【  (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毁坏《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    《 (四)《除消防等紧急情况外!未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擅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公共】阀门的 第五十二!条 燃?气用:户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对居民用》户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用户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批准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擅自》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名称的;    】 (二)《盗用或转《供燃气的;  【   (三)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加热的?;,     (四)擅!自,倒灌瓶装气和倾倒】瓶内残?液的;  》   (五)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的:;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的 —第五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罚款必须《按国家和省罚款与收!。缴相:分离的规定全额【缴,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挪用 第五十!五条 对破》坏、盗窃燃》气设施?或者妨碍《燃气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受委托—的城建监察机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