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二章》 建设用》。地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 ,。 第四条 — 城市建设用地按】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 (五?。)对外交通用—地(T);  】。  :(六:)道路广场用地(S!); ?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  (八)绿—地(G); — ,   (九)特【殊用地(D) ! 第五条《 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混】合交叉的用》地 第—六条: :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 《 , ,。 第七条 —工业用地(》M)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  (?一)第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二】)第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    (三—)第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第【八条 仓储用地】。(W:)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普通仓—库用:地(W1)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   ?(,二)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第九条 对》外交通用地(T)指!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一):铁路用地(T—1)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    (二)公】路用地(T》。2)高?速公路和一》、二、三、四—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  】 , ,。(三)管道运输用】地(T3)运输【。。石油和?天燃: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四)港口用地(】T4)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  :  :。。(五)机场用地(】T,5)民用及军民合用!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战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 , 第十条 —道路广场《用地(S《),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一)道路用地—。(S1)快》速路、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支路用地》包括交叉路口用地】;    (二】。)广场用地(S【2)公共广场用地;!    (三)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 第十一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 ,(一)供应设施用地!(U1)《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二)交通设施用】地(U2)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三)邮电设施】用地(U3)—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 ,(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五)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  (六)》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6):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 第《十二条 《 绿:地(G)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一)公共》绿地(G1)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二)生产防护—绿,。地,(G2)《。用于园林生产、隔离!、卫生和安全—防护等的《绿化用地 】第十三条 》特殊:用地(D《)指特殊性质的用】地    (一)!。军事用地(D—1,)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   (二》。)外事用地(—D2)外国》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三)保安用地—(D3)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机关用《地 第十四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批!准,。详细规划的应按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     》凡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