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0-2014 建标库

8  电解液净化

8.0.1  电解液净化应根据需脱除的杂质和副产品销路确定工艺流程。

8.0.2  粗硫酸铜生产宜采用高酸结晶工艺。粗硫酸铜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硫酸铜(农用)》GB437的有关规定。

8.0.3  采用高酸结晶法生产硫酸铜时,浓缩结晶宜采用连续真空蒸发工艺,蒸发设备宜选择板式或列管式蒸发器和水喷射真空泵节能型设备。

8.0.4  脱铜电解宜采用二段脱铜。

8.0.5  脱铜电解后的溶液应采用蒸汽蒸发结晶、冷冻结晶或电热蒸发结晶生产粗硫酸镍。

8.0.6  脱铜电解槽面必须设置排气罩及机械排风装置。排风装置的风机与脱铜电解整流设备之间必须设置联锁。

8.0.7  采用蒸汽加热蒸发结晶法生产粗硫酸铜或硫酸镍时,加热蒸汽冷凝水应设置回收系统,地面收集的废水应过滤后返回系统使用。

8.0.8  副产品粗硫酸铜、黑铜粉及粗硫酸镍应在室内分类堆存。

8.0.9  电解液净化系统年生产时间宜大于32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