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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冶金《炉,。烟气处?理
【
6.1 !。一般规定
【
6.【1.1? :冶金炉产出的—含尘烟气《。。应通过烟气处理设】。施,。捕集烟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烟尘应回收综!合,。利用;
《
】 2 ? 烟尘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别判定为【危险废物时烟尘的贮!存和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
!6.1.《。2 烟气》处,理系:统排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
—
6?.1.3《 :烟气处理系统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6.1.4》 :烟囱的高度应根据】有害物?质的绝?对,排放量及污染源【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要求《确定并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物3《m以上
】
6.?1.5 烟—气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的要求
【
6.1.6 ! ,。在烟气排放总管或】烟囱上宜《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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