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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市》供水经营
第!三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从事供《水经:营活动
第三【十九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供—水输:配管网上设立—水压测压点》做好供水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水【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压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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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
【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除紧急?抢,修外:应在: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24小时前》通知用户
—。第四:十一条 用》。户接用自来》水(包括《改表、移位、新接】水、进水管径改【变等)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提供【近、远?期用水规划及有关】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城市供水企》业进行接水施工【
第?四十二条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需?要,更名、过户》、销户的应当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结清—所欠水费 》
未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用户《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本供水户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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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生活等—用水实行分表计【量收费生《产、经营《、生活等混合用水的!按其中的最高—水价计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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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应?当按户计量》收费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贸易结算《水表计量;》现有住宅分户贸易结!算水表的《应当逐?步安:装、改造、抄表【到户
城市】消,防、环卫、绿化【、市政?建设:。等用水应装》表计量?按规定水《价计收水费
【第四十四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按月抄记用户贸易】结算计量《水表读数依数计收】水费禁止无》。故估表用《户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水费逾期按日加【收应交额0.5【%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可采取停止】供水措?施 :
由于用户原】因造成停水的在【恢复用水时用—户应办理恢复—用,水手续结清所欠【水费及滞纳金—并按管径大小缴纳复!。装,工料费
第四【十五条 因贸易【结算水表发生—故障或者非用户管理!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或水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 :
由于》用户的责任》造成无?。法抄表计《量的除要求其纠正外!按水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在限期内不纠正!。。的按水表额定流量两!倍计:收水费
第—。四十六条 用户【用水:计划量以上年度实】际用量按月核定如用!户用水性质或—水,。量,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提前!两个:月报:城,。市供水?企业
第》四十七条 城市供】水用户对贸易结【。算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快慢误差率】超过规定的误—。差率的检验费用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支付并按校》。验结果调整用户当月!差额:水费;?误,差率不超过规定的】检验费?用由用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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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安《装的内?。部计:量水表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八条 禁止》盗,用城市公《共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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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共供水【企业同意单》位或个人擅自启动旁!通、:使用消?火栓(火警期除外】)取水用《于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按盗:用水论处《公共:供水企?业按其管道口径流量!和时间征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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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用户应—积极配合《不,得借口刁难或拒绝、!阻碍:
:第五十条《 鼓励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城市供水事业对【主动报告《管道漏点、检举窃】水或危害城》市供水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城市供!水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十?一条 城市公共供】水,水价应在供》水成本加税费加合理!利润的基础上—按,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确【。定对非居民用—水将逐步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并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对》居民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供水企?。业在未接管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供水职责之前应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临时供【。水单位?实行趸售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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