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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
第二!十三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资金!除国家?投,资外可以采用地【方自筹?、利用国《内外贷款等办法解决!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严禁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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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二十七条 城市【。新建、扩建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供水!工程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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