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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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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有权拒绝—未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各种!不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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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电力、《交通、电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用电、物资运【输、通信和用水、用!。热、:用气等方面》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优!先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对投资规模大、】科技水平高、—。支持带动性强的项目!用地指?标由市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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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根据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项目银企对接会议】确保全市及市—外商业银行最—大限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县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要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特别?是在申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时要—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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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聊城支行和市【。银监局要加强指导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贷】款投向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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