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保障对象!
第二十条 !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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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申请地城—镇,居住:;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申请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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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 (四)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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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
: ?(二)持有大中【专等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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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及》配偶在申《请地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
(》五)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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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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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满18周》岁;
》 (二)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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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 (五《)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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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困难》的群体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先由个《人向用人《单位申请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在【申请时必须填报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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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严格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机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具体办?法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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