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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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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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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确定的机—场、港口、》重要交?。通,设施、?城市水源地、—风景名胜旅游区【、历史文化遗存区】、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等城!市规划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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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北镇、市中、市】西,。、市东、彭李—。、蒲城办事处—行政:区范围,滨北镇、】杜,店,镇、尚?集乡、小营镇行【政区:。范围及?。梁,才乡韩墩干渠—以西区域和单—寺乡:韩墩二分干以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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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南至南外环》、,北至北外《环路内?的区域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其他建制【镇规划区《具体范围,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和建制镇人民政府!。。在依法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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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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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近期与【远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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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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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城市规划事业的发展!,鼓励城市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水:平,城,市规划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城市!人民政府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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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对: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独立!工矿区、港口建设区!及特:殊区域,由》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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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组织城市!规划的科学技—术研究与信息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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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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