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井下火灾检测!及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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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观测点设置及仪!器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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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发?火观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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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开采容易自》燃及:自燃煤层的矿—井在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地点—。应设置发火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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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还应在煤《层掘进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等地点设】置发火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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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火观:测点应选择在—围岩:及,风流稳定、前—后5m?范,围内断面无变化、】支护完?好的巷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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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发火!观测点观测内—容可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等气《体成分和气》温、水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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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矿井应配备一氧】化碳、温《度、煤自燃》性测定仪等》仪器仪表《其种类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 5051—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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