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 井下火灾》检测及监控 — — 5.1—  观测点设置【及仪器配备 【。 ? , , ,5.:1.1 《 发火?观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开【采容易自燃》及,自燃煤层的矿井在】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地点应设】置发火观测点 【 》。    2 —。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还应在【煤层掘?进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等—地点设置发火观【测点 】    3  发】火观:测点应选择在围岩及!风流稳定、》前后5m范》围内断面无变化、支!护完:好的巷?道内 —。 5.《1.2 《 发火观测》点观:测内容可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等气《体成分和气温、水】温等 》 5《.1.3  矿井】应,配备一氧化碳—、温度、煤》。自燃性测定》仪等:仪器仪表其种—类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 505【18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