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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因火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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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一般规定
】
3【.1.1 —煤矿必须《建立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并应装设反【风设施
【
3?.1.2《 :防火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应!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不设防火铁!门时应采取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 2 【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应,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
?
《
? 3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铁?门
:
《
《 ,。。4 井下主—排水泵房与主变电所!硐室之间应设置【防火栅栏《铁门
—
3?.1.3《 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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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井巷支护!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进风井筒、】回风井筒、主—要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井下主要硐》室和采区变电所【。、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及回风巷的连【。接处以及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 ?。。 2 ? 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砌《。筑
》
: , 3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出【口防火铁门外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采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