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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因火《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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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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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煤矿【。必,须建立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并应装设反风设施!
3.1!.2 《防火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应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不设防!火铁门时《应采取?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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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应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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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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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井下:主排:。水泵房与主变电所】硐室:之,。间应设置防》火栅栏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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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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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井巷?支护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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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风井筒、】回风井筒、主要【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井下主要—硐室和采区变电所、!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及】回风巷的《连接处以及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 2 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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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出口防火铁门外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采《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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