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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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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执行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和?。本办法成绩显—著的;?
(—二)在?城市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先进技术成绩—显著的;
— ?(三)在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 , (:四)实施城市规划】。、改善?城市:环境成绩《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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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检举【违法建?设行为或检》举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行为有—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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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手续并【可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责令停!止,建设后继续进行【建设的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强制拆除其继续】建,设,部分;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 , 未经定—位、放线擅自进行】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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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非法买卖、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整】理或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擅自对主次》干道:、主:要,通道:两,侧房屋门面进行【改建、装饰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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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项目使《用期:满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未经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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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五十三条 —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所需的费用由!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在,。。未接:受,处罚:之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单位或个—人其它建《设项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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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拒不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的?责令其限期履行调整!用,地决定;逾期仍【不,履行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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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以暴《力或以其它方法阻】挠、妨碍城市规划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八,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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