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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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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县:(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建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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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县(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并报市!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报】送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时,—应当:将上一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清单同时上报】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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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要按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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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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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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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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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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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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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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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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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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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期《按照中标单位承诺】工期计算,并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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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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