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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建设管理 》 第十》四条 市、》县(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建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 ! , 第十五条 县(】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并报市】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报送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时,应当将上】一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清单同时上报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   ? ? : 第十七】条, 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要按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    】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 — :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  《 : ,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  :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 ,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期按【照中标?单,位承诺?。工期计算,并接【受监督检查  】  ? ,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