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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储备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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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土资源收购储备【资金来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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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拨款即财《政向国土资源—收,购储备机构》注,入的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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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安排用于土!地收购?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 ,。 (三)银行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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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收购储备的国【土资源增值收—益资金的《50%?;
!(,五)合作开发—资金即向合》作开发单位》收取的用于》支付土地、矿业权征!收或收购《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前期开发的!资金;
— , (六《。),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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