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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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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县?市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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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县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县市年!人均收入标准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社区】)初审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各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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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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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一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二,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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