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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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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按,照省建设厅、—。省物价局湘价房字〔!2003〕第7【6号:文,件规定逐幢审定【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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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物!价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价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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