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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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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按!照省建设厅、省物】价局湘价房字—〔2003〕—第76号文件—规定逐幢审定—
?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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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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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物价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 】 物价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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