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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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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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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新增非》。生活:用水户和新建—用水项目在投入【使用:前,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用水定额和》生产经营《用水情况合理确定用!水基:数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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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确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城市用水单》位应当向城》市,节水: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 (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申!请,书,;
— (二)水平衡【测试报告;
】。 (《三)能?够证明其确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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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用水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申报用水计划】
(一】)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年度用!水计:划、用?水定额和用》水户的用水需—要核定、《下达其年度》用水计?划指标
》 《(二)?用水单?位接到年度用水计】划指标20》个工作日内根据【。用水:情况将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分《配到月?份逾期不《分,配,的由: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其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平均分》配到月进行考核【
(三】)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供水】情况和生活》、生产需《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并通知用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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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在】水,。资源紧缺《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启动供水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的原—则可对用水户采取】限,制,性用水措施》
第十—一条 用水户、用水!性质改变的应当及】时到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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