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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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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写出申请验》收报:告,报同级发展改革!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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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二)》主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三)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四《)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计划的要求;(【五)经?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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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一》)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二:)投:资计划完《。成报表;(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四《),项目审计报》告(五)《其,他,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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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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