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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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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写出申请验收—报告,报《同级发展改革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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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二)主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三)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四—)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计划的要求;(五】)经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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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一)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二)【投资计划完成报表;!(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四)项目—。审计报告(五—)其他?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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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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