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6?.5  防 雷 】击 】 16.5.1 】 建(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应?根据地理、地—质、气象、环境、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确定 ! , ,。 16.5—.2  建(构【)筑:。物应根据生产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后果及防雷要求进】行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储气—站、储油《罐以及预计雷击【次数:多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应为!第二类防雷建(构】)筑物;《 :。  》 ,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    【   ?  1)预计雷击次!数多于或等于0【.0:6次/a且少于或】等于0.3次/a】的宿舍、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   》      2【)预:计雷:击次数?多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 ,   《      —3)一般性生产车间!厂房; —。 ?        】4)平均雷暴—。日多:于15d/a的【地区且?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构《筑物;平均雷—暴日:少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且高度【在20m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构,筑物 》 ?16:.5.3 》 ,各类建(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1【6,.5.4  雷雨】天气时不得在室【外操作吊车、叉车等!设备 《。。 ? 16?.5.5  雷【雨天气时不》得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1【6.5?.6  变》配电设备应设有【防雷装置电气设【备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