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07-2015 建标库

5.4  竖向设计

5.4.1  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且应与厂区外现有或规划的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

5.4.2  竖向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运输、防洪、排水、管线敷设及土(石)方工程的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

5.4.3  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生产、运输要求,并应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

    2  厂区不应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

    3  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护坡和挡土墙等的工程量。

5.4.4  确定场地设计标高时,除应保证场地不被洪水、潮水和内涝水淹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设计标高应与城镇、相邻企业和居住区的标高相适应;

    2  场地设计标高应具备方便生产联系、满足运输及排水设施的技术条件;

    3  场地设计标高应在满足本条第1款及第2款要求的前提下,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5.4.5  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利于排水,最大坡度应根据土质、植被、铺砌、运输等条件确定。

5.4.6  工业建筑的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高0.15m~0.20m;民用建筑的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高0.30m~0.60m。

5.4.7  厂区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应高出厂外路面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