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图运输
5.1 一般规定
5.1.1 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生产规模、工艺流程、建设内容、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安全卫生和厂区发展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2 总平面设计应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和工业建设用地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等有关设施;
2 总平面设计应合理地组织物流和人流;
3 扩建、改建的工厂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
5.1.3 建(构)筑物等设施应采用联合、集中布置,厂区功能分区及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
5.1.4 总平面设计宜进行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并应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厂区用地面积(m2);
2 建(构)筑物用地面积(m2);
3 露天设备用地面积(m2);
4 露天操作场用地面积(m2);
5 建筑系数(%);
6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2);
7 绿化占地面积(m2);
8 绿地率(%);
9 土石方工程量(m3);
10 容积率(%);
11 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