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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 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阶段【城市规划编制在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并应符合本规【定 《 第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四线”管制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面图设】计)四个《。层次 《。 , : ?。第八条 《各,项规划设计应采用咸!宁坐标系和》85国?家高程基《准 !第九条 城》市规:划编制?应当注重《和加:强对土地使》用现状及已经—作出的?规划审批《和许可行为的调【。查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 ! 第十条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划》定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等?“四线”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导!则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四线”规】划控制导则 —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咸宁《。。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  —   专项规划可以!由,。该,。专项业务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 —     一般!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政府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或开:。发、建?设单位等)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 ?第十二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中必须!明确: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应在规划文】本中有明确规范的表!述在规划图》纸,上有:准确:的标:。注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 第十三!条 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可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要求细划若干部分!分阶段编制与审批】。缩短:编制周期 — 《。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市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 第》十五:条 :一般建设工程应根】。据外部市政条件【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市政工程专业设【计, , — 第十六条 对特】色街区?、建筑群、城市广】场,、城市景观大—道等展示《城市特色的》区段或?建筑群必须编制【城市景观《设计: , ,。 : ? 第十七《条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广告、宣传】栏(牌)、》路牌等必须统一【编制专项规划 !。 第十八】条 城市公》共绿:地(公园、街—头绿地)、滨河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小游园)、】组团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道路绿化应—进行绿化《工程专业设计 】 第【十九条 详细—规划必须同时上【报二个以上规划设】计方案才能进行【。规划评审重要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必须》。同时上报二个以上不!同规划?设计单位设》计的方案方可组织规!划评审 ! 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许可的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对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市规划的其完成】的,规划设计成果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后方可生效】不得将未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提前实施和将【。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修改【 ,。    (一)!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后再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由市人民—政府: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城市重】要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它—一,。般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设计可以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