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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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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市政工》程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专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定采】用统一的城》市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道路》及其隔?离带、河道和绿【地属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分别以道》路及其隔离带红线】、河道蓝线》。和绿:地绿线为《标记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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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道《路绿:。化规:定
—。 (一)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 ,。。 (二)【绿化选栽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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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 在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规划铺设各种管【线建设公交》停靠:。站、交通《标志、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环卫《及夜间照《明设施及其他市政】设施:外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 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空建设跨—路建、构筑物时主】干路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0米次干路【最小净高不得小于4!.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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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城市桥梁按照桥】梁,设计:规范要?求并遵循以》下规定 《
》 (一)桥梁】的设计?应考虑管线》通过:;
】。 (二)桥梁的横!断面:划分应与道路横【断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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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七条 !凡,在规划道路》上申请通行机动车的!道路开口要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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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个建设项目原—则上:。允许开设一个机【动车道口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向低一—级的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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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量较大的建设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道路边线在路口【变曲率点为起—。算点)?不宜小于8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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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 《 : — ! 》 【。。 : — , 》 !
【 (二)【50~1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必须采用双【车道;10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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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 各类管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必须与城市管线网衔!接;
— , (二)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及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各》类管线原则》上应采取地下敷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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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线干线?应,当布置在靠近主【要负:。荷中心或者支管【。较多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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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各种!管线其走向应尽【量,道路中线相平行横】穿,道路的?线路:应尽:量与道?路走向垂直其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确定管顶至—机动车道《路,路,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米;
! (五)在人【行道内建设各—种,管,沟其:。管沟预制《盖板不得外露保证】人行道平整》、美观;
— (【六,)管线?穿越河道埋设、架空!跨越通航河》道、随桥敷设—应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规定;
【 , : (七)现有—管沟、线敷设—与,规划位置不符合的有!条,件应逐步迁移—改造;?
: (八)!新建:城市道路时各类管】线应与道路同步建】设现有架空杆线应有!计划地改为地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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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以下地段的管!。线,原则上采用综合管】沟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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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运!输繁忙、管》。线复:杂、管线安排—有,困难的快速路、【主干道以及立体【交叉口等大》规模工程;
】 ?(二)重要城市【广,。。场,。及其道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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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与河流的交叉处!;
? ? (四)不允许随时!。挖掘路面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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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开挖后难以》修复:的路面以及某—些特殊?建筑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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