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2-2015 建标库

5.2  生产厂房

5.2.1  针织生产包括经编、纬编、染整、成衣、织袜、羊毛衫等,种类较多,各品种生产工艺不同,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根据工艺特点确定。如编织厂房根据生产工艺特点,不需去湿排雾,可做成无窗厂房,但需要有很好的保温和防结露措施;染整厂房的练漂、染色等工序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湿热气体,且含有腐蚀性介质,则去湿排雾、防结露、防腐蚀成为了主要问题,在选择厂房时就要考虑排气功能。另外选择有组织排气的先进设备也能减少车间的雾气。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生产厂房的建筑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求厂房跨度大,设备布置灵活。为节约利用土地,国家也提高了工厂用地的容积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建多层厂房。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厂房,都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结合当地气象、地质等条件综合考虑并选用。

5.2.4  针织工厂的染整厂房与印染工厂类同,本规范引用了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的有关条文,其相应的条文说明适应本规范,不再重复。成衣、织袜、羊毛衫厂房因设备一般不大,可根据车间的大小,厂房的净高能使人感觉舒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