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蒸汽供热系统
10.2.1 针织工厂用汽部门应提出用汽参数(温度、压力)及小时平均用汽量和小时最大用汽量,宜绘制主要设备、用热车间和全厂的热负荷曲线,应按生产、空调、生活和锅炉自用热负荷,考虑同时使用系数和管网损失后,计算得出最大计算热负荷。
10.2.2 蒸汽系统应根据用汽参数设置减压减温装置,经常运行的减压减温装置应有1套备用。
10.2.3 锅炉房设计应根据全厂最大计算热负荷及近期发展需要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
10.2.4 针织工厂生产用汽应在热力站集中控制,各主要车间宜分别单独敷设干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