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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火灾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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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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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棉针织品生产【。厂房;
】
, 3 — 丙:类厂房中的变配【电,室、电?动机控制中心、中央!控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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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
【
:
《 , , 5 包含有电】加热及电烘干部位】的场:所
9.!5.:2 设有》机械排烟的车—间、库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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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火灾探测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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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丙,类厂房内的烘干【、电加热处宜选【择点型感《温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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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丙类物品库房!纬编、经编、织袜、!羊毛衫、成衣、包】装等:车间应根据》可燃物?燃烧:特性、?空,间高度、设备遮【挡等环境条件确定探!测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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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用燃气加热、烧!毛的场所《。宜设可燃气体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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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染整【等湿加工车间宜设】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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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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