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9.3  !照 : ,  明? ? , 9.3.1!  车间照明应【根据工艺《要,求及工作环境选【用,高效光源及灯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染整车间】宜,采用防腐蚀密闭灯】具;  !   2  拉毛、!磨毛等车间不应采用!防护等级低》于IP5X》(标志为DP)【的灯具; —   —  3 《。 可:燃,物品库房灯具应适】合BE2《场所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X光源大》于60W时》灯具:。引入线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    】 4  成衣—车,间缝:纫工段可采用组合】线槽荧光灯带作为局!部照:明 9】。.3:.2:  车间《作业区域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作业区域内【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 【 9.?3.3  编织、】成衣、织袜、羊【毛衫等?车间照明应采取防频!闪措施 【 9?.3.4  车间】照明应?根据:工序、工段或操【。作工位设置》照明配?电箱并分组控—。制 9.!3.:5  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的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9.3!.5的?规定: : 表9.3.!5  ? 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的照》度 《 , ? 9.3】。.6:  生产厂房应设】应急照明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9!.3.7 》 生产车间宜—设值班?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