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2-2015 建标库

4.3  竖向设计

4.3.1  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道路交通运输、土石方工程、防洪要求及综合管线等因素,并应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确定各建(构)筑物的场地标高。

4.3.2  厂区的防洪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的防洪标准。

4.3.3  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当自然地面高差较大且地形复杂时,也可采用阶梯式竖向布置,台阶的划分应满足厂区的功能划分和交通运输的需要。

4.3.4  厂区内地面标高应与厂外道路标高相协调。厂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大于厂外路面标高。

4.3.5  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设计标高,且不应小于0.15m,有运输要求的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应与运输线路标高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