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2-2015 建标库

3.4  设备布置

3.4.1  工艺设备应根据工艺流程要求布置,并应满足操作方便、排列整齐、便于维修、运输顺畅、避免往返交叉运输的要求。

3.4.2  设备与设备、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操作、安装维修、运输、半制品堆置、架空管线和地下沟道设置等要求。

3.4.3  同类型设备或操作上有关联的设备宜布置在一起。

3.4.4  温湿度要求不同的生产车间和工序应分开或隔开布置。

3.4.5  经编机车头和车尾的间距应满足织花接长架的长度要求。

3.4.6  染整工序中的干、湿设备宜隔开或分开布置。拉毛、磨毛、剪毛等设备宜与其他设备隔开布置,并应设滤尘装置。

3.4.7  向外排湿热气体的设备宜靠近车间外墙布置。

3.4.8  在多层厂房中,重量大、振动大、基础复杂的设备宜布置在底层。

3.4.9  工艺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规范附录G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