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设备选择与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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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工艺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工艺:主、辅机《设备和装置
】
3.3.2 ! 所选设备应满足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约?能源、操作简单【和维修方便的原则
!
《
3:.3.3 —。设备选型宜采用智】能型、大卷装、定长!卷绕和短流程的【工艺及?辅助设备《
,
3.3.!4 所选染—整设备应满足冷【却水、冷凝水、【余热回?收利用的要》求,间歇式染色设备应满!足浴比?不大于18》的,要求:。
?
3.》3.5 设备配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以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为!依据根据设备工艺】。参数通过计算确定工!艺设备的配台数量;!
,
— 2 设备】配台:应保证连续生—产、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染《整工序设备加工能】力宜超过编织工序】设备生产能力的【30%;
!
3 】应,依据各工序消耗定额!、停:台率、生产效率等】参,数配:置设备?台数;
《
】 4 主要工艺】设备: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E的数值选用】也可根?据产品、技术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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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产工—序损耗率《可按本规范》附录F的数值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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