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0-2015 建标库

14.3  竣工验收

14.3.1~14.3.6  洁净厂房竣工验收时,对洁净厂房内各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核查、各类设备单机试车核查、无生产负荷的稳定运行核查作出了规定。

    条文规定了洁净厂房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和主要测试内容,其中有的测试项目只是单向流洁净室或非单向流洁净室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如洁净室(区)的密闭性测试——只有严于5级的单向流洁净室,应进行测试;自净时间的测试——只有非单向流洁净室才需进行测试等。并且规定了洁净厂房的业主可以根据需要,提出需要进行的其他测试内容。

    在国际标准《洁净室及受控环境  第4部分:设计、施工、启动》ISO14644-4中,对竣工验收阶段应检查、测试的内容摘录如下:

    ·设备制造的批准(在供应方现场)

    应该进行检查以确保所有部件和组件都与设计相符。检查内容应该至少包括下述各项:

    (1)按照规格书进行完整性和质量的检验和测试;

    (2)审批与安全规程、人体工程学的要求、相关的指导说明和标准的符合性;

    (3)合格证的审批。

    ·设施的批准(在设施现场)

    应该进行检查以确保设施的施工与设计相符。除上述内容之外,应该至少包括下述各项检查内容:

    (1)设施的完整性;

    (2)与其他供应商的衔接;

    (3)公用设施和辅助设备的功能无误;

    (4)所有控制、监测、警告和报警系统校准;

    (5)末端过滤器的装配和原地测试;

    (6)证实空气处理系统的备用能力;

    (7)测试围护结构有无渗漏;

    (8)确认循环风与新风的比例与设计规格书相符;

    (9)设施的表面洁净度和适用性;

    (10)成套备件。

14.3.7  本条规定洁净厂房竣工验收后,应由施工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