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4.3  竣工】验,收 — , 14.3.1】  洁净厂房的【竣工验收应在各分】部,单机试?车无生产负荷系【统试:车自检?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应:包括对各分部工程】的单机试车、无【生产负荷系统试【车的核查、》洁净室(区)性能】参数检测《和,调,试、:各分:部,观感质量核查— ? , 14.3—.2  洁净厂房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的下列】。文,件及记录 【 ?   ?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     2【  各分部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验】报告; 【 :。 ,   3  各分部!工程的单机设备【、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    】 4  各分部【。单机试运转》记录; !    5 — 各分部工程、系】统无负荷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 :   》  6  》各类管线《试验、检查》记录; !   ? 7  各》分部工程《的安全设《施的检验《和调试记录》;   !  :8  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用表应【按本规范附》录D执行 —。 《14.3.3 【 洁净厂房内各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核查《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第13章的!相关规定 !。     检查数量!各,分,部按系统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各【类,设备、部件、仪【表和阀门《等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或1:0件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 14.3.4【。。  各分部工程的各!类设备?单机试车的核查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第12章—的相关规定 !。 :    《检查数量按数—量每种单《机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第5章~!第12?章的相关方法 】 14—.,3.:。5 : 各分部工程—的各类系统的单机】试,车核查?合格:后应进行无生产负】荷,的稳:定运行核《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第1?2章的相关规—定  】   ?检查数量每一分【部按系统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第5章~—第,。12章的相关—。方法 — 14.3—.6  洁》净厂房竣工》验收的主要测—试内容?应包括下《列测:试 ? ,    — ,1 : 气流目测; 【    】 2  风》速和风?量测:试;: 》    《 3  已装过滤器!的检:漏,; ? 《    4  洁净!室(:区,)的密闭性测—。试; 【     》5,  房间之间的【静压差测试;— — ,   6  —空气洁?净度等级《;, 《     7【  产?品生产工艺》有要求者应进—行微生物测试或化学!污染物测试或特【殊表面的《洁净度?测试; !    8  自】。净时间; 》   【  9 《 温度?、相:对湿:度; ? ,。   — , 10  ˋ照度】值; 》。     11!  :ˋ噪声级; 】 ,    》 12  ˋ其他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 》 14.3.7】  洁净厂房竣工】验收后应由施工方】。编写竣工《验收报告除应—包括本?规,范第14.3.2条!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观感核查记录; ! :。     2 】 分项测试记—录及分析《意见; !    3》。  测试仪》器的有效校验—证,书; ?    】。 4:  :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