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