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3-2015 建标库

9.2      

9.2.1  单机试车是针对系统内单个设备进行独立测试的阶段,测试时应结合设备本身的特性并按照设备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单机试车时,还应记录每个设备的试车过程。

9.2.2  由于从系统施工完毕到单机试车会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且不同的工程项目时间间隔不一致,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因此有必要在运行前对设备的填充润滑油脂进行检查和补充;为保证单机试车的可靠性,规定了单机试车的要求。

9.2.3  烘炉是窑炉工艺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其作用主要是排除内衬中的水分并使内衬温度达到生产条件,它对窑炉的使用寿命起着直接的影响,因此烘炉是系统调试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保证烘炉的可靠性,有必要在烘炉前进行系统的联动试车。

9.2.4  本条规定了系统冷负荷试车所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9.2.5  本条规定了联动试车阶段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

    1  首先应对系统内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运行参数进行初步设定。  

    2  其次应对系统内各仪表和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和验证,以满足系统联动的要求。

    3  本阶段应在冷态下对系统内的各种控制程序进行验证,对于在冷态下无法进行验证的控制程序应进行检查确认,为下一阶段的调试做好准备。

    4  为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有必要对现场急停开关的功能进行检查和验证。

    5  烘炉阶段,随着系统温度的上升,焙烧炉、塑料塔器、塑料管道等会随之发生明显热变形,为避免由于热变形空间不足损坏设备、管道及建筑物,因此有必要在烘炉前对各设备和管道的热变形空间进行检查确认。

9.2.6  本条对烘炉阶段作了具体要求。

    1  必须按照烘炉曲线进行烘炉是确保内衬获得正常的使用寿命和顺利投产的前提。升温阶段应按升温曲线匀速升温并严格控制升温的速度,不应超速升温;保温阶段应平稳,温度浮动不应过大。

    2  烘炉结束后,应保证炉体与大气相通进行自然降温,不应使用助燃风机等设备对炉体进行强制冷却,否则极易造成内衬的开裂、剥落,影响焙烧炉使用,严重时可能会造成炉衬坍垮事故。

    3  炉体冷却至室温后应及时对炉内的各种耐材状况进行检查,观察是否有开裂、剥落等现象。

9.2.8  为保证热负荷试车过程中各阶段焙烧炉的稳定运行,为焙烧炉内热量平衡的达成留有足够的调节时间,因此本条对介质的最小储量作了规定。

9.2.9  本条将热负荷试车按照系统操作的先后顺序分为四个步骤,其中系统从漂洗水操作转入废酸操作应在漂洗水操作稳定后进行,系统正常停车应按照从废酸操作转入漂洗水操作再转入脱盐水操作的顺序进行。

9.2.10  本条规定了热负荷试车阶段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在系统热负荷试车过程中应对系统内各个控制回路进行检验;对系统各种操作模式以及各种操作模式之间的手动、自动切换进行检验(主要包括机组的紧急停车程序、正常停车程序以及酸操作时故障状态下操作模式的自动切换程序等),以验证自控系统的可靠性。

9.2.11  试运行是机组的“生产演习”,是对系统进一步的检验和优化,是为正式生产做最后的准备,应在热负荷试车结束且解决完热负荷试车阶段出现的问题后进行。

9.2.12  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机组生产的产品(氧化铁粉和再生酸)进行取样和检验,同时还需根据检验结果对系统工艺参数进行优化调整,系统需要连续稳定的运行,因此本条对介质的最小储量作了规定。

9.2.13  本条规定了试运行阶段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证机组生产出合格的氧化铁粉和再生酸产品,需要在试运行阶段进一步对机组的工艺运行参数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结合此阶段出现的问题,对机组各控制程序进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