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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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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