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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禁止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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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
13.2.2!~13.2.4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设置条件需考虑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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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向:3车道?道路高峰小》时单向2车道方向】流量较?大且交通《处于饱和状态需禁止!借用对向车行道【的路段可连续设置】双黄实线;双向【车道数小于4车道】但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可设置双黄实线【
! (2)《单位出入口》位于双黄《实线道路路侧—时可根据交通需求在!单位出入口处—设置黄色虚实线或】双,黄实线断开(按交】。叉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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