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13  禁止标线

13.2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3.2.2~13.2.4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设置条件需考虑以下原则:

    (1)双向3车道道路,高峰小时单向2车道方向流量较大且交通处于饱和状态,需禁止借用对向车行道的路段可连续设置双黄实线;双向车道数小于4车道但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可设置双黄实线。

    (2)单位出入口位于双黄实线道路路侧时,可根据交通需求在单位出入口处设置黄色虚实线或双黄实线断开(按交叉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