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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禁止标线!
【
13.2 】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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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13》.2.4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设《置条件需《考虑以下《原,。则,
》。
《 (1?),双向3车道道路高】。峰小时单《向2车道方向流量较!大且交通《处于饱和状态需禁止!借用:对向车行道的路段可!连续设置双黄实线;!双向车?道数小?于4车道《但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可设【置,双黄实线
】
(【2)单位出入口【位于双黄实线道【路路侧?时可:根据交通《需求:在单位出入口处设置!黄色:虚实线?或双黄?实线断开(按—。交叉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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