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禁止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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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3.2《.2~13.2.】4, ,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设置条件—需考虑以下原—则
! (1)双向3】车,道道路高峰小时单向!2,车道方?向流量较大且交【通处于饱和》状态需禁止借用对】。向车行道的路段可】连续设置双黄实线】;双向?车道数小于4车【道但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可设置双黄—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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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单》。位出入口位于双黄】实,。线道路路侧时—可根据交通需—求在单位出入口处设!置黄色虚实线或双】黄实线断开(—按,。交叉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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