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6.5  禁止驶入标志

6.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禁止一切车辆驶入的情况主要有:步行街等行人专用道路;不能满足车辆通行需要的道路、桥梁、隧道;由于施工、大型活动等原因对车辆进行交通管制的道路;分幅行驶道路的左幅、单行路出口等为防止车辆错向驶入时。